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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许县一家医院仿制百元大钞被调查 印院长头像

浏览 0次 发布时间 2015/05/09
将优惠券印成高仿“百元大钞”,还把院长的头像印在上面,通许县肛肠医院的这一做法引起争议。5月7日,记者从通许县有关部门获悉,通许县已组织联合调查组进驻该院进行调查,医院仿制的“百元大钞”正在收缴。   据介绍,通许县肛肠医院为民营医院,为了吸引患者来该院就医,该院在郑州一家印刷厂印制了一定数量式样高仿第五套人民币百元钞票的优惠券,左下角及左右上侧均有“100”字样,正上方有医院全称字样,中间左侧有“现金券”字样,右侧正中还有该院院长李某的头像。医院印制优惠券后,就在闹市区及乡下派送。   该院的做法在网上曝光后,引发了广泛的质疑。河南融业律师事务所律师昌晖表示:根据《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禁止在宣传品、出版物和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该医院的做法已经涉嫌违法。   此事引起通许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由县人民银行、县工商局、县公安局组成的联合调查组。据介绍,通许县肛肠医院仿制的“百元大钞”共印制了500张,目前调查组已在医院收缴了尚未发出的200多张,已发出的正在全力追缴。   目前,调查取证工作正在进行中,相关部门将依据法律法规对责任单位、相关责任人做出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