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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遭讨债公司“绑架”,限制自由也涉非法拘禁

浏览 89次 发布时间 2015/10/30
咖啡馆出现一伙神秘顾客   6月17日上午,几名男子带着一个中年女子来到瑞金路上一家咖啡馆,要了一个包间,然后开始点吃的、喝的。有生意上门,咖啡馆老板自然热情接待。可是,这些人进了包间后,整整5天都没有退房。   一开始,老板觉得纳闷,到晚上询问他们什么时候买单离开。但这些人表示,自己在这边消费,不要老板管。因为他们在点了东西后都是立即结账,所以咖啡馆老板乐得赚钱,也没再管。不过,老板观察发现,这5天中,除了那名中年女子没有走过,其他几名男子却换了几拨,其间还有其他人到包厢内和中年女子谈话。   直到6月22日晚上,有民警到咖啡馆调查。这伙人听说民警来了后,悄悄带着中年女子离开。据老板介绍,这些人一日三餐都在咖啡馆解决,一天消费一两千元,都是通过信用卡付账。   欠债遭讨债公司“绑架”   原来,这伙人是对中年女子进行非法拘禁。板仓派出所民警介绍,中年女子李娟此前做生意欠下70万元,经协商还给债主周芳20万元,周芳承诺就此免去李娟欠的债。让她意外的是,拿到20万元后,周芳却继续追要剩下的50万元。为躲债,李娟卖掉了房子,住在妹妹家中。   今年6月,周芳找专业的讨债公司陈斌帮忙要债。陈斌带了几个兄弟经过调查,发现了李娟的住所。6月17日早上,他便带人堵到了正要出门的李娟,并将其带到了瑞金路的那家咖啡馆。   在咖啡馆内,陈斌等人并没有为难李娟,只是限制其自由。“他们不打不骂,反而让她好吃好喝,钱都是用李娟的信用卡刷的。”民警介绍,不过李娟不能离开,打电话必须开免提,发短信必须经过陈斌等人审核后才能发出。就这样,几个人耗了5天。由于李娟妹妹发现姐姐失踪报警,警方介入调查,陈斌等人才仓皇将李娟给放了。   不打不骂,限制自由也涉非法拘禁   民警说,这伙人的行为涉嫌非法拘禁。一般人看来,非法拘禁往往伴随着殴打、辱骂、威胁,但法律规定,只要是以拘押、禁闭或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就涉嫌非法拘禁罪。   李娟重获自由后报了警。警方对陈斌等人展开追查,参与此案的8人被抓获。其中4人因构成非法拘禁罪被判刑,另有3人已进入移送起诉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