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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立法后,是否立即开征

浏览 87次 发布时间 2015/08/06
房地产税法预计2017年底通过 立法后不意味着会马上开征 新华社北京8月5日电社会一直热议的房地产税终于有了实质性动向。 这次一并被补充进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共有七大税法,即房地产税法、环境保护税法、增值税法、资源税法、关税法、船舶吨税法、耕地占用税法。这一举动向外界释放出了我国税收法定进程提速的重要信号。 “这次将社会关注度很高的房地产税法纳入立法规划,回应了之前关于‘房地产税还该不该征’的争议,表明房地产税的立法工作正按计划稳步推进。写入本届人大五年立法规划,意味着税法通常会在2017年底前获得通过。”中国政法大学财税金融法研究所教授施正文对记者说。 施正文说,此次调整表明,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之下,房地产税迟早是要开征的。改革进程可以推迟,但立法进程不能拖延,立法后并不意味着会马上开征,但开征前必须做好立法准备。 据悉,目前房地产税法草案正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牵头抓紧起草,财政部配合参与立法。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说,我国房地产市场已进入一个新常态,鉴于当前开征房地产税的必要前提——不动产登记还未全面完成,房地产税短期内落地的可能性很小,目前看对市场影响非常小。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规划室主任王瑞贺介绍,此次调整将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的立法项目增加列入立法规划。通过修改立法规划更好地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需要。 【立法内容】增加五类立法项目 一是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作出关于建立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修改选举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 二是构建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制定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网络安全法、陆地国界法、能源法、原子能法、航空法,修改测绘法; 三是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制定环境保护税法、增值税法、资源税法、房地产税法、关税法、船舶吨税法、耕地占用税法; 四是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制定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修改行政监察法; 五是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文化法律制度,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文化产业促进法。还要编纂民法典,修改法官法、检察官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循环经济促进法、草原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