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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巴车行驶不当翻入水塘6人不幸死亡

浏览 95次 发布时间 2015/03/13
本报A14版以《商城大巴车翻入水塘酿惨祸》为题,报道了信阳商城县一辆车牌号为豫S81379的大巴,在开往浙江萧山途中,在沪陕高速固始境内发生侧翻,事故造成6人死亡。昨日,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发布消息,信阳市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涉嫌犯罪的7名责任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3月8日,信阳市弘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商城客运分公司驾驶员曾黎(男,34岁),驾驶该公司豫S81379宇通大客车(核载55人,实载55人),于5时02分从沪陕高速公路商城收费站进入高速公路前往浙江。   5时40分,该大客车行驶至沪陕高速公路779公里处时,因避让不及时,该车左前端与前方因操作不当撞击右侧防护栏后斜停在高速公路紧急停车道与行车道之间的浙E2U936别克轿车(驾驶人孙磊,男,26岁)刮擦。宇通大客车方向失控,冲撞出右侧护栏并侧翻于路边水塘内,造成5人当场死亡,12人受伤,1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信阳警方已对7名责任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大客车驾驶员曾黎涉嫌交通肇事罪被监视居住,轿车驾驶人孙磊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刑事拘留。商城县运管所职工、信阳弘运运输集团商城客运分公司经理陈丽等5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