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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未谋面达和解 法官析理巧执行

浏览 59次 发布时间 2018/09/15
素未谋面达和解 法官析理巧执行 近日,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经过与申请人代理律师和远在四川省的被执行人多次沟通协调,终于将一起劳务纠纷案件达成和解。 2016年7月,原告刘某到被告赵某承包的建筑工地务工,工程结束,被告却未及时支付劳务费。经多次催要未果后诉至法院。法院传唤被告,其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经审理,法院依法作出缺席判决,判被告赵某立即支付原告刘某劳务费用4210元。判决生效后,被告始终未履行法律义务,刘某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询系统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卡进行冻结,但卡内冻结金额不足以清偿原告的劳务费。执行法官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作出限制高消费令,后来又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执行人联系,了解到被执行人家庭困难,父母卧病在床,需要照顾,孩子还在上学,全家就靠其送快递所得收入来勉强维持生活。虽然只有4000多元的执行费,但对于本就生活拮据的被执行人来说也是个不小的开支。根本就无法一次性立即支付。执行法官了解了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又与申请人的代理律师取得联系,让律师把被执行人的情况如实转告原告,看其是否同意让被执行人分期付款。得到申请人同意之后,执行法官又马不停蹄的与被执行人联系,告知他已经得到申请人的谅解可以进行分期履行,经过执行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终于达成和解。 执行案款虽少,但执行过程不易。能让素未谋面,相隔千里的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这其中更包含了执行法官的耐心与坚持。 作者:武春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