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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调解28万元货款当场交付

浏览 38次 发布时间 2024/01/07
近日,平顶山市湛河区法院曹镇法庭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被告携带28万元现金到曹镇法庭现场清点交付。 某混凝土公司向某建筑公司供应商品混凝土,经双方结算,某建筑公司欠某混凝土公司货款847234.3元,某混凝土公司多次索要未果,故诉至湛河区法院。 该案立案后,承办法官齐晓旭仔细梳理案件事实,认为可以通过调解的方式化解双方矛盾,减轻当事人诉累,便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法官细致的释法明理,某建筑公司同意先支付货款28万元,剩余567234.3元于2024年6月27日前支付完毕。至此,该案顺利调结。(王君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