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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公告

浏览 123次 发布时间 2020/07/17
债权转让通知公告 黑其明与河南结好企业咨询管理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债权转让合同,黑其明已将依法享有的由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2)荥民二初字第83号和(2014)荥民二初字第122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对下列借款人和担保人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河南结好企业咨询管理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黑其明特通知公告借款人和担保人。 河南结好企业咨询管理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河南结好企业咨询管理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履行还款义务,如公告中债务人、保担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通知公告。 债务人名称 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名称 本金金额 (元) 利息(元) 河南省荥阳市水泥实业公司 无 ① 223100 ② 400000 ①984168.47(计算至2012年2月24日)2012年2月25日至实际还款日的利息按双方约定月息2%计算。 ②自1994年9月1日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被告实际还款之日。 转让方:黑其明 受让方:河南结好企业咨询管理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