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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爱生恨 男子用刀残忍杀害未婚妻

浏览 95次 发布时间 2014/12/25
2011年8月,在厦门打工的朱某爱上同事小琴(化名),2012年11月,两人订婚并租房同居。不久,小琴便有了身孕。 小生命的出现并没有促进两人感情升温,反而因生活琐事,两人不断争吵,关系恶化。“女儿经常打电话回家哭诉,要求退婚。”小琴的父亲反对这桩婚事,提出解除婚约。 虽然朱某和他的父亲不同意,但小琴仍坚持分手。当年底,小琴在自己父亲的陪同下把孩子打掉,并从朱某处搬离。 朱某一直努力试图挽回该段感情。“我去找小琴,她说在和别人谈恋爱,并把我赶走。”2013年5月,朱某来到小琴的住处,发现小琴与之前的同事段某在谈恋爱。期间,他从小琴的手机里发现,小琴订了6月8日到武汉的飞机票,武汉正是段某的家乡。 之后,朱某又找了几次小琴,都不欢而散。6月8日晚,朱某多次拨打小琴和段某的电话,均无人接听或关机。 心爱的人爱上了别人,朱某心中充满恨意。6月12日,他有了与小琴同归于尽的念头,并到超市买了一把水果刀,到小琴的暂住处等候。 当天下午,小琴回到家。朱某趁机进入房间,请求和好但遭到拒绝。朱某质问小琴是否到武汉与段某在一起,在得到小琴的肯定答复后。朱某一时情绪失控,拿出背包内的水果刀,用手掐住小琴的脖子说“不要逼我”。看着小琴不屑的眼神,朱某将小琴摁倒在地。小琴抓住刀刃哀求。但此时朱某已失去理智,他拨开小琴的手,用刀割小琴的脖子,血一下子流出来。 见情况不对,朱某害怕了,将小琴扶起来靠在床边,打110报警称自己杀了人。接着,他又敲开邻居房门,让他们帮忙去接120车。120到达后,医生对小琴进行抢救,但小琴仍不治身亡。经法医鉴定,小琴系因颈部被锐器砍切伤致右颈总动脉、右颈静脉完全离断,大失血导致死亡。 厦门市中级人民一审判处朱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朱某限制减刑。一审判决后,朱某不服上诉,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维持原判。